根据《琼台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(2018年修订)》(琼台〔2018〕139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个人申请,班级资助工作认定评议小组讨论通过,各院系评审小组民主评议并提出推荐名单,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院(系)上报的初选学生名单进行审核,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,现将我校2018—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如认为公示中的名单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,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,反映的情况要真实、清楚。
公示时间:2018年10月22日—10月26日(不含正常休息日)
受理时间:上午8:00—11:30 下午3:00—5:30
学校党委办公室(纪检监察审计处):65735060 罗老师
学校学生处:65735006 林老师 65900873 冯老师 王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