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:
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清明节假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,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,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,认真贯彻预防为主、明确责任、教管结合、妥善处理等原则。
2、各院系节假日放假前,要结合实际,认真开展以“防交通事故、防溺水、防火、防雷电、防盗、防食物中毒、防传销”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,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。
3、各院系要在放假前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走访学生宿舍,进行必要的宿舍安全检查,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,及时处理,不留后患。
4、清明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,必须在班主任处登记,班主任要掌握和了解学生清明节期间的去向;各院系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工作预案。
5、清明节放假前,学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提前离校,
6、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要坚守岗λ,尽职尽责,随时掌握学生动态,发现问题,及时有效处置。
学生处
2019年4月2日